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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市有不動產原則係作公共或公務使用,如道路、公園及辦公廳舍等;另各機關也因應業務需要,規劃作創業基地、藝文空間等使用。其餘無公用需求之房地除標租、提供使用挹注市庫收入外,並透過多元活化方式引進民間創意,以達資產效用極大化目標。本平台整合提供各種活化管道、待活化市產資訊及成果,吸引有興趣的民眾加入市產活化的行列。